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聊城引进第一类人才人才公寓申请指南

09-14     浏览量:35

聊城市第一类人才引进人才公寓申请指南如下:

第一类人才范围

1、诺贝尔奖、格拉芙奖、沃尔夫奖、泰勒奖、菲尔兹奖、维特勒森奖、拉斯克奖、图灵奖、普利兹克奖等国际性重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.

2、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.

3、中国科学院院士、中国工程院院士(均含外籍院士).

4、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、荣誉学部委员.

5、美国、德国、法国、日本、英国、意大利、加拿大、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院士.

6、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学会、国际计算机协会、美国物理学会、英国物理学会、电子工程师学会、美国医药生物工程学会、国际电工委员会、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、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、美国科学促进会、日本电气学会、英国工程技术学会、英国皇家化学会、香港工程师学会、国际儿科肿瘤协会、世界儿科感染学会、世界眼科学会联盟、世界精神病学协会、世界心胸外科医师学会等国际著名学术组织主席、副主席.

7、国际公认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近3年排名前100位高等学校或全球自然指数近3年排名前100位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校长(院长)、副校长(副院长).

8、«财富»杂志近3年排名世界500强公司董事长、副董事长、执行董事、总裁、副总裁、总经理、首席执行官、首席技术运营官、首席科学家等主要管理人员.

9、国内外其他具有相应层次的人才.

申请条件

1、在聊城市工作且无住房

2、引进到我市企事业单位,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《劳动(聘用)合同》的;或者来我市投资创业,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、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的。

住房申请标准

我市企事业单位全职新引进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的博士研究生.原则上可申请租赁 11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

申请材料

1、«聊城市市级人才住房入住申请表»(见附件);

2、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;

3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;

4、 公积金缴纳证明;

5、个人承诺书 (见附件).书面材料一式三份.

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原件备查。

申请程序

1、 申请.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填写 «聊城市市级人才住房入住申请表»,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需求,用人单位核实申请人住房情况,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.按照属地原则,分别报东昌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开发区发展服务中心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、度假区社保中心审查,形成审查意见并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.市直单位的直接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.

2、初审.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人才认定资格,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核人才是否正在享受保障性住房等政策.

3、复审.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相关部门初审意见进行复审,对拟分配人员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.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.

4、分配.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 “高端优先、统筹兼顾”原则制定住房分配方案,并发放入住通知书.

5、入住.人才持入住通知书办理入住手续.市级人才住房运营管理机构与用人单位、人才签订租赁合同,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.

租赁费用

人才入住市级人才住房3年内免收房屋及一个停车位的租赁费.入住期间产生的水、电、暖、网络以及物业管理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.3年期满之后若人才续租,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按市场价收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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